一、关于“一次考试,二次调剂”
为充分利用考试资源,提高考试效率,降低考试成本, 2014年下半年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按照“一次考试,二次调剂”的方式组织实施。凡参加我区上半年公务员招考(包括上半年选调生招考等同步招考)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选拔。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考生上半年参加全区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职位按1:3(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
全区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仍采用免笔试招考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即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不受是否参加过上半年招考的条件限制,只要考生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就可报考。
二、关于报考条件
1、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能够在资格复审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网络教育、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的可以报考。
2、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归国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3、持辅修、第二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历专业报考?
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毕业证)的,既可以主修、学历(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也可以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在就读的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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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宁夏公务员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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